国家医保局宣布:4+7进展超预期,27.3%采购已完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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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:4+7已经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27.31%,这个数字超出了预期。

 

4+7约定采购量,已完成27.31%

4月16日下午2时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,请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有关情况,并答记者问。

陈金甫具体介绍了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情况,截至4月14日24点,25个中选品种在11个试点地区采购总量达到了4.38亿片支。这意味着,总金额共5.33亿,4+7已经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27.31%,这个数字超出了预期。

 

同时,这也消除了以往人们的担心,就是说医院采不采、用不用。中标药品的质量和供应都得到了保障,使用量超出了预期,有关政策基本上全面落实,比如医保的预付、医院使用以及回款等等。从试点的效果来看,试点地区肿瘤、乙肝、高血压、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用药获得了质优价廉的药品,医疗费用显著下降。

 

据了解,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试点工作,4月3日,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,专题听取了试点工作汇报,充分肯定了试点取得的初步成效,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部署,要求完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,加强中标药品的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,认真总结试点经验,及时全面推开。

 

接着,陈金甫介绍下部分的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下面三方面的工作,因为试点是个周期。

 

一是继续扎实抓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,包括加强试点监测和督导,指导试点地区确保中选药品的质量和供应,促进中选药品的优先使用,能够让患者真正得到改革试点的实惠和红利。

 

二是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,及时启动试点的评估、总结,指导完善试点政策。

 

三是按照国务院43次常务会议的部署,根据试点评估的结果,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,完善集中招标采购的政策和制度,研究部署扩大试点工作。

 

扩大试点:认真总结评估,完善政策后推进

 

在解答记者的问题“医保局如何看待非试点地区患者对两地药品价差的质疑”时,陈金甫表示,这是局部地区试点产生的必然现象,“4+7”中标地区用的中标药品总体平均降幅52%,单个药品有些降幅达到96%,显然非试点地区的价格就没有降下来。这说明确实存在着药价虚高。

 

而这次招采,实际上不是政府定价,不是国家谈判,是企业之间按照市场规则,针对不同的情况,产生的一种自我价格竞争,所以这还是符合市场发现价值的作用。这样一个降幅,显然对非试点地区来说,这个效果没有达到,试点地区获得了这样一个改革的红利。

 

所以,陈金甫接着介绍,这次43次常务会议上已经做出了部署,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扩大试点。但是,如果要进一步扩大试点,也不是一蹴而就、急功近利的事。刚才曾主任讲过一个很重要的因素,就是价格对供应的影响。如果价格过低了,对企业来说,没有积极性,就造成短缺;如果价格不能合理地体现竞争,就产生虚高,对老百姓就产生费用负担。

 

因此,在这个过程中,还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,总结各地区试点的经验,来检验各项试点政策配套措施一些持续性的功能。我们还会按照国务院部署,在进一步扩大试点方面,进行认真总结评估,听取各方面意见,完善政策,再拿出一个推进的方案。

2019年4月25日 16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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